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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 –
〔自由時報記者王英傑/大溪報導〕桃園縣大溪鎮先前獲選為「十大觀光小城」,遊客眾多,著名的大溪老街更是人潮熙攘;但許多遊客及商家投訴,老街有部分攤販占用道路,例假日也有車輛闖入,秩序混亂卻不見警方及公所積極取締,讓人觀感不佳,恐會影響大溪的觀光。
商家怨︰公所推諉警方消極
記者實地訪查,發現例假日時,大溪老街確實有攤販占用道路擺攤,甚至有業者將抽油煙機架在道路上,十分誇張;老街例假日禁止車輛進入,做為行人徒步區,但仍有汽、機車闖入,遊客不但要閃車,還得避免撞到攤架,觀光品質有待改善。
遊客︰逛街還要擔心腳被輾
不少店家及遊客向記者抱怨,公所及警方視而不見,讓原本整齊、美觀的老街變得混亂;來自新北市的程姓遊客一家人就說,逛老街還要東閃西閃,還被汽車按喇叭,擔心腳被車輾到,沒心情再逛下去,以後不敢來了。
當選觀光小城 管理卻漸鬆散
老街部分店家指出,在票選「十大觀光小城」時,警方、公所都認真取締違規攤販,維持老街古樸的風貌;但選上之後,管理逐漸鬆散,偶爾勸導一下,多數時間都放牛吃草,攤販一開始「試水溫」,發現占用道路營業沒事後,其他攤販也群起仿效,才導致愈來愈亂。
大溪警方回應說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「只要民眾檢舉」違規攤販就會取締,例假日會加強管制汽、機車進入老街,並取締攤販占用道路做生意。
鎮公所表示,除非取得合格營業證照,否則其他在大溪老街擺攤的業者都是違規攤販;但警方才有公權力取締,公所無權干涉,只能勸導店家,不要將騎樓租給攤販業者,也希望攤販好好配合。
許多店家及遊客認為,警方「有檢舉才取締」的做法太消極,鎮公所將全部責任推給警方也心態可議,兩個單位再繼續推諉卸責,最後賠上的是大溪鎮的觀光形象,受害的是大溪鎮全體商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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